個人所得稅是根據取得收入的性質來申報納稅。那么我們首先從臨時工取得收入所屬的性質來進行分析,分為以下兩個方面:
1、臨時工個人因某一特定事項,提供各種技藝、勞務,利用自己智力和體力,獨立完成一項工作,與企業不存在雇傭與被雇傭關系,其取得的收入視為勞務報酬所得。
(1)按照勞務報酬所得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公司負有代扣代繳的義務。
小貼士:扣繳義務人不履行扣繳義務時,稅務機關處理方法,如圖所示
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稅款的,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2)臨時工對外提供勞務、服務所得,應繳納增值稅。
小貼士:
(1)個人每次銷售額未達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稅,達到500元的則需要正常征稅。
(2)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4年第57號公告的解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包含個體工商戶、其他個人、企業和非企業性單位。
2、臨時工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不具有獨立性,存在雇傭與被雇傭關系,其取得的收入視為工資、薪金所得。
①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公司負有代扣代繳的義務。
②提供勞務、服務所得,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不繳納增值稅。
小貼士: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資的服務不屬于增值稅應稅范圍。